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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荆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2-05-07 09:02

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荆州实际和安全与发展大局,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提振精气神、增强责任心、加大落实力、出彩争先进”为主题,紧盯加快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讲政治、把方向、勇担当、抓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荆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精准的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1.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培根铸魂,做到思想上坚信、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两个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清廉机关、清廉系统建设,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家教宣传教育,确保队伍清正廉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实现党建工作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全覆盖,重点是擦亮律师行业党建品牌。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做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

3.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严肃纪律要求,端正工作作风,提振队伍精气神,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加强队伍的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不断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健全严密的制度机制和工作规范,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思进取等机关病,坚决克服“质效不高、韧性不足、精细不够、调督不力、协同不紧、资讯不畅、心气不顺、正气不彰”等问题和不足,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增强责任心和执行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4.激励队伍担当作为。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在工作第一线体现党的先进性。开展“献礼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发好司法行政声音,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弘扬英模精神,选树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激励队伍担当作为。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关心队伍成长进步,全面落实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待遇,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解难、精神上关爱、待遇上保障,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对长期在一线岗位、或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的干部职工,加大关爱力度,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增强干部队伍的职业获得感。

二、加强法治建设统筹,推进依法治市荆州实践

5.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统筹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推动“关键少数”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联合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权威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阐释解读,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6.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荆州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推进“一规划两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见效。加强法治调研,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紧盯“关键少数”,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发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提高考核的含金量和权威性。做实做优“统筹”职能,全力构建“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市县深化”的闭环体系,确保工作落实见效。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作用,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7.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开展法治建设督察,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提前谋划,切实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两次督察、一大行动”的迎检准备,重点是市县两级法治建设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贯彻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省(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清零行动的落实情况。

三、立足本地实际立法,提高行政立法供给质效

8.高质高效推进立法。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立足“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立法供给,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将党委、政府关注、改革发展亟需、人民群众关心的项目,列入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和政府规章制订工作协同配合。加强立法风险防范,将立法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运用“互联网+立法”等新模式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加强立法民主协商,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9.严格严密备案审查。加强行政立法备案审查,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重要参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把“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究”要求落到实处。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适时进行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0.推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启动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将乡镇(街道)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范围,力争全市有更多的地方和单位率先突破、创建成功。推动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11.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先行先试、率先破题。加强对“新官不理旧账”、不作为、乱作为等顽瘴痼疾的审查纠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协作配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严肃查处一批、通报一批、移送一批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用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通知书和建议书,构建执法执纪贯通、流程运行科学、执法文书规范、制约监督有效的程序闭环体系。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加快编制《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指引。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12.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总结推广基层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工作经验,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法定手段以及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开展“复议决定落实年”专项行动,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个案监督,注重梳理案件共性问题,提出源头治理的对策意见,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拓展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将选择性执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不守序等行为纳入审查范围,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简繁分流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发挥情况的专项检查迎检准备。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五、紧盯市场主体需求,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13.不断完善制度供给。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建立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滚动清理机制。以公平竞争审查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文件”专项行动,及时纠正、废止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释放制度红利。

1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在服务“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扎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首违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探索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组织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15.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双优化”及专项治理,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业务,为企业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开辟司法鉴定、仲裁涉企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减、缓、免收费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实。推进“一站式”民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诉累。

六、有效发挥职能优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全力捍卫政治安全。开展政治安全风险排查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消除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责任,严防非法组织的渗透和破坏。加强对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参与重大案件指导监督,防止并杜绝律师重点人的出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完善“三同步”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隐患预警预判预防和舆情应对能力。全面强化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17.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荆州实践,加强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保“矛盾不上交”。推进市、县、乡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继续做强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环荆周边调解工作品牌,进一步扩大品牌的效应。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着力构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聚焦重点群体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诉求,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落实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非访事件。

18.全力守护稳定底线。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管教措施,严格执法标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加强和改进“两类”特殊人群管控,开展“两类”特殊人员中重点对象的排查、管控和教育帮扶,消除不稳定隐患,严防脱管漏管,降低或杜绝重新犯罪。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推动将安置帮教纳入基层综治维稳体系,做实“三无”、“三假”、伤病残等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狠抓安全生产,紧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时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9.全力抓好疫情防控。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主动防、积极防、靠前防、精准防,抓好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做到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到位、重点场所风险防范到位、防控措施执行到位、防控责任落实到位,筑牢系统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七、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20.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政府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不断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一网通办”为主线,以“减时限”“减材料”为牵引,加快实现法律服务高效化、便捷化,有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由“好不好”到“强不强”转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深化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推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发挥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满足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求。

21.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加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依托建设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畅通“三农”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进乡村,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2.全力推进普法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质效。突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强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围绕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全省民主法治乡村(社区)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八、注重创新大胆改革,助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23.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便民利民,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加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不断向科技信息化要人力、要效率。继续推进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既要“管得住”还要“矫正好”。

24.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开展律师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完善律师行业评价体系,严格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正常交往行为。开展“公证为民服务提升年”行动和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强化对公证行业常态化监管。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效果化。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严明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落实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25.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统一规范司法所工作程序,解决司法所人才装备短缺等问题,推动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加强科技信息建设的提档升级,完善优化科技信息化的布局,提升运用科技信息化的能力水平。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联系企业、河湖长制、信访等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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